今年4月,成都商報報道了崇州市人民法院法官李海峰扎根基層融情於法審理案件兩年多獲得19面錦旗的感人事跡。該報道經網絡轉載,李海峰獲得網友點贊,他也被網友親切地稱呼為“調解哥”。如今,關於李海峰的討論還在繼續,他的事跡也引起了中央電視臺社會與法頻道的關註。從前日起,中央電視臺記者對李海峰進行了採訪。成都商報記者獲悉,中央電視臺已將李海峰列為2014年度“全國十大法治人物”備選之一。
  昨日上午10時,在央視的鏡頭下,李海峰適用簡易程序獨任審判員開庭審理了一起人身損害賠償案。41歲的吳永根到熊慶所辦的加工廠打工,去年11月23日被機器絞傷右手前臂,經鑒定被評定為七級傷殘。事發後,當事雙方多次調解未果,吳永根將熊慶告上法庭,索賠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12萬餘元。開庭審理時李海峰先行調解,由於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明確,因此剩下的就是賠償金額問題。經過李海峰調解,半小時後,當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針對熊慶目前經濟狀況,李海峰通過協商製作了一份賠償計劃,從調解生效後到明年3月30日,熊慶陸續支付吳永根賠償金4.5萬元。隨後,央視記者還走訪了李海峰之前調解過的案件當事人,還原李海峰在調解過程中的處理方式、方法及策略。
  今年4月3日,本報經過近一個月深入調查後,推出有關李海峰系列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註。央視記者此次將李海峰作為2014年度“全國十大法治人物”備選之一,其主要原因是“調解哥”李海峰處理每一件雞毛蒜皮的案子都是全力以赴,而他主持的每一次成功調解將會影響到這個村組、小區的法治、道德準則,至今仍在擴大。無數“李海峰式”人物出現,將推動我國法治進程。
  此次採訪李海峰的社會與法頻道《道德觀察》欄目編導說,今年評選“全國十大法治人物”更多關註基層法治人物。一個稱職的基層法官,其內心要真正確立了法律信仰,才會產生強烈的社會責任感,才會有堅韌的信念和意志力去做好調解工作。調解的過程,實際上就是改變當事人態度的過程,也是一個普法的過程。“調解哥”李海峰的工作方法值得學習和推廣。成都商報記者 袁勇 劉友莉  (原標題:“調解哥”李海峰備選“全國十大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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