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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曼谷12月26日電 (記者 餘顯倫)泰肅貪委員會26日稱,已有足夠證據證明前國會主席兼下議院議長頌薩、前國會副主席兼上議院議長尼空在推動憲法修正案過程中的瀆職行為。
  泰肅貪委成員威猜當天稱,已有足夠證據證明頌薩、尼空在推動憲法修正案過程中不誠實履行職責、濫用權力、違反道德準則等瀆職行為。不過,該委員會尚未決定是否提告頌薩和尼空。頌薩和尼空已同意於2014年1月10日到肅貪委聆訊。
  威猜說,該委員會當天舉行會議,聽取了包括6位投訴人、證人的證言,並審讀了泰憲法法庭對該案的判詞及國會當時的相關文件。
  威猜表示,肅貪委接下來將完成包括對看守總理英拉及其餘381名前國會“民代”、上議院議員等,在推動憲法修正案的過程中是否瀆職或違法,該委員會將在2014年1月7日對此作出初步結論。
  泰憲法法庭11月20日裁定泰執政聯盟各黨推修憲法修正案違憲,所涉違憲條款涉及泰國會上議院議員的產生辦法。泰目前實行的是2007年版憲法,其中規定上議院150名議員中的77名由民選產生,另外73人由遴選產生;執政聯盟各黨修改後的該項條款,取消了遴選制議員內容,改為200名上議院議員全部由民選產生,且其家屬亦可自由參選。
  泰憲庭當天的裁決認為,該項修正案違反了現行憲法第68條之規定,上議院的組成人員有可能出現“家族化”現象,這將打破該國立法機構之間的結構平衡,導致國家民主政治的倒退。憲庭還認為,憲法修正案亦違反現行憲法第291條之規定,修憲程序不當。
  泰反政府群體“改革泰國學生及民眾聯盟”11月21日向國家肅貪委員會提交請願書,要求對總理英拉、國會主席兼下議院議長頌薩、國會副主席兼上議院議長尼空,以及其他推動憲法修正案的300多名國會“民代”、上議院議員進行調查,並採取相應的法律行動。
  泰上議院40位遴選制議員亦在11月22日向肅貪委投訴前述“民代”及上議院議員。其代表旺猜其時表示,前述300多名國會“民代”、上議院議員可能面臨瀆職、偽造文件的指控。
  泰總理英拉12月9日宣佈解散國會下議院並獲普密蓬國王御準。泰肅貪委成員威猜此前即表示,即使國會下議院被解散,該委員會仍將繼續追究在推動憲法修正案中瀆職人員的責任。 (完)  (原標題:泰肅貪委稱將追究前國會主席、副主席瀆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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